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护理分级及方法
护理分级
依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
护理级别的标识要求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用红色长方形标识,二级护理用黄色长方形标识,三级护理用绿色长方形标识。
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患者入院后由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Barthel指数评分,根据Bartlel指数总分,确定患者自理能力等级,并报告医生。
(3)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的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实施要求
(1)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2)护士长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有相应能力的护士。
护理分级适用对象及护理要求
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②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准确测量并记录出入量。
②根据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治疗就用药,配合医生实施各项急救措施。
③做好专科护理,如气道护理、管路护理、压力性损伤护理及各种并发症的预防。
④评估患者安全,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风险预警,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⑤根据患者的病情,完成基础护理(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六洁”),协助非禁食患者进食/水,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保持患者功能体位及卧位舒适。
⑥了解患者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指导及健康指导。
⑦危重症患者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③手术后或治疗时期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④自理能力重度依赖(Barthel指数总分≦40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定时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治疗及用药。
④提供专科护理,如气道护理、管路护理、压力性损伤护理及各种并发症的预防。
⑤评估患者安全,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⑥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基础护理(“六洁”到位: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协助患者进餐、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
⑦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指导。
⑧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
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②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Barthel指数总分61-99分)的患者;
③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Barthel指数总分41-60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2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治疗及用药。
④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提供专科护理。
⑤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
⑥协助部分自理患者做好基础护理(“六洁”到位: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协助患者进餐、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及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
⑦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指导。
⑧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和功能锻炼。
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Barthel指数总分61-99分)或无需依赖(Barthel指数总分100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3小时巡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执行治疗及用药。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及功能锻炼。
提供资料:创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