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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创建
【三乙创建应知应会(十三)】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会诊制度
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专业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为保证会诊质量,提高会诊双方及患者满意度。

正常上班时间,普通会诊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受邀医师应当具有主治医师资质。多学科联合会诊的请求人员原则上为科主任或医疗组长或主诊医师,并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组织。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

非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和普通会诊均由执业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如为初级职称医师会诊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会诊有困难时,请求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及时到场完成会诊。

会诊制度与流程

急会诊:可以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后补会诊申请单),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要随叫随到,在10分钟内到位,必要时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会诊时,申请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全程陪同检查、介绍病情。会诊后会诊医师应认真书写会诊记录,会诊时间应具体记录到分钟。经治医师应将会诊意见书写在病程记录中。

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发生的院内急会诊和请上级医院医师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医务科的职责,联系相关科室主任、医务科长和分管院长,安排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诊,负责联系上级医院等。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在此后的正常工作日补办。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书写会诊申请单,诊疗组长签字,报科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召集本科室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时,经治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会诊后会诊医师应及时书写会诊记录,经治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及处置情况书写在病程记录中。三人以上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例讨论的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申请单,科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签字,签字后的会诊申请单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从OA中发送),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普通会诊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结束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经治医师应将会诊意见及处置情况书写在病程记录中。三人以上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例讨论的形式书写会诊意见。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嘱患者到专科检查会诊。

门诊间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提出,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当日完成。多种疾病、需多科治疗的患者,可申请多学科门诊会诊。

院内会诊:如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会诊等,可采用院内会诊的方式开展。具体流程为:有细菌感染性诊断→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向特殊使用级会诊专家发邀请会诊→会诊医嘱→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专家会诊后在会诊记录中书写会诊意见→具有特殊使用级处方权的医师按会诊意见开具用药医嘱→临床用药。因抢救危重患者,需紧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可开具1日用量,并于24小时内按上述流程补办会诊手续。

多学科联合会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应当由医务科组织实施,具体有以下优势:一是可以提高会诊的效率和及时性;二是便于有效协调院内相关医疗资源;三是对会诊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四是对参与多学科会诊医师的资质进行把关等。应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是患者病情涉及多个学科,需要多专业协同诊治的病例;入院三天诊断未明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恶性肿瘤患者;有医疗纠纷倾向的病例;某些特殊患者等。

(1)多学科联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必须将患者各种资料准备齐全,并在科内先讨论,时间允许时应将科内讨论结果书面报医务科。

(2)多学科联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应将会诊患者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和拟邀请人员填写在会诊申请单中,上班时间上报医务科,下班时间上报总值班,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

(3)多学科联合会诊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或申请科室主任主持,经治医师应详细汇报病情和可能的诊断,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应详细诊查,提出明确会诊意见。医务科或总值班应指定参加会诊人员中学术资历最高者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上有困难的疑难病例,需要邀请上级医院医师会诊时,经治医师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请示科主任,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通知邀请会诊的医院,并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包括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等情况,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医务科及时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来会诊。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会诊后应邀医师应及时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会诊结束后,科室应及时将会诊邀请函和会诊费用交给会诊医师。经治医师于会诊当日或次日将应邀医院、应邀医师的姓名及会诊意见详细书写在病程记录中。必要时科室医师可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

远程会诊:疑难病例经科室、院内会诊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开展远程会诊,首先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上报到医务科审核,医务科审核同意后,经治医师将病人资料准备齐全,由医务科、信息科人员带经治医师到远程会诊室进行操作,上传病人资料,提出需要上级专家解决的问题。然后等待上级医院远程会诊中心通知,会诊时间确定后,接医务科通知,科室主任和经治医师必须按时参加远程会诊交流,会诊结束时填写会诊结论,并下载会诊结论存入病历。

疑难病例→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经治医师准备病人资料→医务科、信息科和经治医师上传病人资料→等待通知→科主任和经治医师按时参加远程会诊交流→填写并下载会诊结论→存入病历。

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医务科统一制定会诊单格式,要求医务人员规范填写,并纳入医疗质控管理。

所有会诊均要在会诊提出的当日在临时医嘱中下会诊医嘱。

所有会诊均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详细书写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介绍、需会诊的目的、需上级专家解决的问题,经治医师签名,签日期、时间(时间记录到分),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同意,才发出邀请或按要求上传。

会诊完成后应邀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签日期、签时间(时间记录到分)。急会诊的会诊单中应明确记录邀请会诊时间和会诊到达时间,并具体到分钟。

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及处置情况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书写在病程记录中。急会诊应及时记录,并记录到分钟。

应邀会诊医师在三人以上的大会诊或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应按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单独一段书写,并写标题为会诊记录(或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

会诊质量的持续改进

所有会诊(除远程会诊和紧急情况下),应邀医师均要亲自查看病人,详细询问病史、查体等,不允许未亲自查看病人就下会诊意见和电话会诊意见的情况发生。

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完成后,将该患者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及转归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

由医务科组织的会诊要将该患者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及转归,书面反馈上报医务科或由医务科主动追踪掌握,提高医疗质量。

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提供资料:创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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