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核安总工程师廖静姝等专家和领导一行6人,对我院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行通过现场检查、查阅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等方式,对我院射线装置CT、DR、骨密度仪等11台设备的使用场所,进行射线环境影响评价现场验收,针对我院因搬迁新院区存在的标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名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陪同检查。
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召开了我院医疗设备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会,区卫健局长陈颗,我院党委书记蒋勇、院长胡章勇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认为:我院新院区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按辐射安全要求高标准建设,III类射线装置使用环境安全,符合评审标准,现场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专家组强调,由于数字血管造影机、直线加速器等II类射线剂量更大,对环境要求更高,要求我院安装完成后及时完成环境监测评估,确保向省生态环境厅成功申请II类辐射安全许可,让医护人员和患者免受意外辐射风险,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辐射设备。
胡章勇表示,我院将依法依规使用辐射设备,及时培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陈颗对市、区生态环境局快速、高效的办事效率表示赞赏和感谢,同时要求我院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及时办理数字血管造影机、直线加速器设备的辐射安全许可并有效投入使用,让辖区及周边区县群众就近享受高质量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