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各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经办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两病”门诊业务系统已完成测试,在业务系统正式上线,已可以进行业务办理。
二、认定标准
(一)高血压认定标准。
符合动态血压监测或门诊病历或既往住院病史资料符合高血压诊断标准。
(二)糖尿病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各项之一:
(1)糖尿病症状加一次随意静脉血浆葡萄糖或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OGTT 2小时静脉血浆葡萄糖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
(2)无糖尿病症状需要两次静脉血浆葡萄糖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
(3)门诊病历或既往住院病史资料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
三、所需资料
1.《雅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认定表》(附件1);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书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有确诊意义的就医治疗资料。
四、认定机构
雅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认定机构名单 | |
县(区) | 认定机构 |
雨城区 | 雅安市人民医院 |
雅安市中医医院 | |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 | |
名山区 | 名山区人民医院 |
名山区中医医院 | |
荥经县 | 荥经县人民医院 |
汉源县 | 汉源县人民医院 |
汉源县中医医院 | |
石棉县 | 石棉县人民医院 |
芦山县 | 芦山县人民医院 |
天全县 | 天全县人民医院 |
天全县中医医院 | |
宝兴县 | 宝兴县人民医院 |
五、治疗机构
治疗机构为雅安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六、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在办理的“两病”治疗机构进行两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医结束后,参保人员应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在结算单据和结算发票上签字确认并留下联系方式。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由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经办结构进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杜绝冒名就诊。
2020年1月21日